古代小说中的卖唱者,多为柔弱女子加懦弱老爹的组合,然后出现个恶霸,要占女子便宜。这时候英雄出场,除强扶弱,没准还要成就一段佳话。
但由此可见,至少卖唱在古代依然是低层的,受压迫者。《康熙字典》裁:“音昌,倡优女乐”。一般可见我国古代之卖唱基本都属于女乐,而女乐不仅唱、也有舞的含义。说起卖唱,总归是为了银子,为了活计。试想在当时的社会,女子大多都是文盲,除了卖唱,也确实没多少能赖以为生的手段。
宋朝秦淮河上的歌妓总体是来说应该是当时社会文化层的“白领”,用今天的话来说至少应该是双栖明星,能歌善舞。个个都所谓是“十三学得琵琶成,曲罢常教善才伏”。卖唱常用的乐器,不外是古筝或琵琶。两者都属于拔奏弦鸣乐器,至于为什么盛行这两种乐器,我想不除了本身乐声幽雅之外,不外乎在轻挑慢捏中流露的那种女人味。
无怪在古代诗词中,歌女也算能成一道独特的风景。说到歌女的诗歌不得不提到两个人,一是唐朝的白居易,一首《琵琶行》算是道尽了当时部分歌女的现实,而另一位则首推宋代词人柳永。
他写歌女的词有写得大气的如“杨柳岸,晓风残月”、 “有三秋桂子,十里荷花”,也有写的婉转缠绵的“衣带渐宽终不悔,为伊消得人憔悴”、“何妨沈醉。有人伴、日高春睡”。在当时的秦淮上赢得了啧啧声一片。
卖唱者,虽然以卖艺为生但声歌袖舞,抚琴弹奏,赋诗做画仍然是她们的主要技艺,这就决定了她们较一般的女子倒颇显得有些才气和情调。至少今日也让人津津乐道的古代女子,多半是欢场传奇女子。例如李师师,苏小小之辈。[ 此贴被sugar在2006-11-12 13:16重新编辑 ]